大红伞下的特殊罪犯
一一记特殊罪犯苏宪益事件前前后后(五)
潦潦草草的调查,用心良苦的结论
四月下旬,根据部监狱管理局的指示,省局会同市司法局,对举报张家界监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‘发现张家界监狱确实存在特殊罪犯的问题,存在擅自批准罪犯外宿、允许外宿罪犯持有和使用手机、擅自允许罪犯家属在外宿点存放贵重物品等问题。’确认如下事实:‘2005年4月,(苏宪益)调至张家界监狱服刑后,一直关押在大湾外劳点外宿,享受特殊待遇。据调查核实,张家界监狱对苏宪益等外宿罪犯的管理,没有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,尤其是严重违反了警察直接管理、违禁物品管理、接见等监管工作制度,造成了特殊罪犯的客观存在,影响极坏。’4月26日将苏调走;于后搞了几次调查,在5月底,发了两个文件:湘监管发[2007]97号文:《给予张家界监狱黄牌警告的决定》;湘监管发[2007]96号文:《关于张家界监狱严重违反监管工作制度的情况通报》。据说往部里报:该监狱长已被免职处理,等等。这件事就算划上了句号。
为什么说是潦潦草草的调查,用心良苦的结论?
一, 调查中没有实实在在地询问或讯问相关的干警或服刑人员,询问举报者,也只有马马虎虎地几分钟;
二, 第一次突击调查是下午八时以后到达,但在白天监狱已经得到电话:今晚省局派调查组来突击调查苏的事情。于是分别派了干警去两个外宿点‘值班’迎检,至使检查组没看见手玑传真玑笔记本电脑等重要证据;
三, 调查中,极力地想使‘临时关押点’的事实成立,尽力避开是否违法、违纪而作为违反工作制度定性,为责任人开脱一切责任;
四, 把4月16日该监狱接见室两位干謦决定派其中一名带领省局来的吴xx去大湾会见苏宪益-事,反被称为‘不经监狱领导批准,私自带人与罪犯苏宪益接见,洽谈生意’ 。而事实是该位吴同志自称是省局刘局长派来与苏谈斥资6000万收购云南某破产矿山生意的,还拿来了矿标和书面合同。两年时间这里接见会亲无人管,而干警行使正当职责反而成了过错?这是什么意思?
五, 把严重地违法违纪行为归结为:‘一是监狱工作指导思想产生偏移,经济利益成为错误决策的隐性驱动力’;‘ 二是执法意识淡薄,存在比绞严重的执法错位。对苏犯的管理问题,对手机的问题,监狱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,并非不知道有关规定,而是对严肃的执法工作中的哪些可为,哪些不可为,哪些严禁为的标准把握不准,存在主欢执法,实用执法的认识误区,以为只要通过了检察垸的同意,就进了“保险箱”,以为只要经过了党委集体研究就不怕,殊不知党委集体决策也不能违规违纪,’。事实上,大湾以前外宿过罪犯,但发生过许多严重问题,检察院驻狱检察官曾多次提出、并明确要求不能再继续外宿罪犯。在这种情况下,监狱不但不更改,反而在有充分理由反对呼声情况下,把苏宪益接了进去,更有甚者,不但允许许多违法违纪的作法存在,而且,明令干警不许反对此事!这种结论,意欲为何?
六, 对特殊罪犯苏宪益事件,一不查个人渎职、失职政治责任、二不查中间是否有严重的贪腐行为,想一想,苏宪益两年神仙日子拿什么换来的!难道他有些冤屈?难道他为党和国家、人民曾有巨大功劳,可以坻过?难道他‥‥‥,这些找不出,那么他是你的亲戚、战友、同学或至交朋友?那么又是什么呢?在这种结论下,你也不是妖怪、他也不是妖怪,大家都不是妖怪!怪只怪责任人手里有这把大红伞,一撑开,什么丑恶都给遮住了,往上往下都好交待!真是用心良苦!
结束语
整个事情大概如此。看官们当然觉得有些失望、甚至读起来索然无味。现实中使我们失望的东西很多,但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思索:不要期望更多地改变周围,去想多-些如何改变些自己,以适应客观的存在,经济学家们呼吁早早培育为数众多的中产阶级,那么,中国就会很快地进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,中国与世界的接轨就进入了理想的同步阶段。众多的中产者源自那里呢?许许多多执掌公共权力的公务员,应该很容易蜕变为其中娇傲的一员,是庞大的后备队,目前,宽松的政治文化思想社会诸多有利条件,使他们很快进入这个大门。那是另一种天地!
写到这里就算结束了,向那些关心此事的朋友们致歉!
. 此后,我再也记不起这件事。